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綜合測評辦法

2020年10月16日 18:17  點擊:[]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推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對學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進行科學評價,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綜合測評工作原則與結果運用

1.綜合測評工作原則:學生綜合測評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定量測評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過程測評與結果評價相結合、記實測評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盡可能科學合理地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

2.綜合測評結果運用:測評結果作為評定各類獎學金和榮譽稱号、學生學年鑒定、擇優推薦就業、學生幹部選拔與推優入黨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3.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依據本辦法以班級或年級專業為單位進行測評

4.完整學年後轉專業學生在轉出學院參加綜合測評;學年中轉專業學生在轉入學院參加綜合測評。

第二條 綜合測評内容及計分方法

1.綜合測評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質、課程學習成績、綜合能力三部分。

2.綜合測評采用百分制。

3.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部分的成績以個人第二課堂成績單為主要依據。

4.綜合測評分=基本素質分(F1)×15%+課程學習成績(F2)×70%+綜合能力分(F3)×15%。

第三條 綜合測評工作的組織與程序

1.綜合測評工作的組織

(1)學院成立測評工作委員會,院黨委副書記任主任,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學院學生綜合測評工作。

(2)班級成立測評工作小組,輔導員、班主任任組長,測評小組成員由班長、團支書和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代表性)組成。

綜合測評成績以年級專業為單位進行排名。

2.綜合測評工作程序:

(1)每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後3周内,班級測評工作小組組織測評,填寫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總表,在班級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後,測評成績總表經班級全體同學簽字确認後報班主任和輔導員審核;

(2)開學後4周内,學院測評工作委員會對各班級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進行審核、認定;

(3)公示。學院以年級、專業為單位對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及排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個工作日。學生對結果有異議的,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在1周内組織複核并及時予以答複。綜合素質測評分數如有變更,應再次公示

 

第二章 基本素質測評

第四條 基本素質是指學生在思想政治、行為規範、學習态度等方面應具備的基本品質,是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及其行為表現的綜合體現。

第五條 基本素質測評得分對應第二課堂學分的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M1)、公益勞動與志願服務(M2)模塊。

第六條 基本素質測評加減分規則:加減分依據第二課堂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公益勞動與志願服務模塊标準執行;學生受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模塊的積分清零。

第七條 基本素質積分換算公式:

說明:Mmin表示模塊最低要求積分。

第八條 基本素質最終得分不超過100分。

第三章 課程學習成績測評

第九條 課程學習成績(含體育課)評定均采用百分制記分,若課程成績評定為優、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則分别換算為90、80、70、60分和50分。

課程補考或重修及格的,按60分計;緩考的,按緩考成績計;體育課免修的,按60分計;學生緩考且在當學年内進行考試(考查)的,按實際成績計算。

第十條具體計算方式:

第十一條學院會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課程設置狀況,制定科學的課程測評範圍和成績修正辦法。

 

第四章 綜合能力測評

第十二條 綜合能力是指學生在學習、工作、科技和社會活動中所表現出的創新素養以及運用所掌握的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主要考察學生在科技學術、社會工作、文學藝術、文體競賽以及其他實踐活動等方面獲得的成果。

第十三條 綜合能力得分對應第二課堂學分的學術科技與創新創業(M3)、課外閱讀與自主學習(M4)、社會實踐與社會工作(M5)、文化藝術與身心發展(M6)模塊。

第十四條 綜合能力積分換算方式:

說明:Mmin表示模塊最低要求積分。

  1. 綜合能力最終得分不超過100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本辦法由資環安學院學生工作負責解釋。

    第十本辦法自2020年9月1起執行。

     

上一條:2003网站太阳集团“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辦法

關閉

聯系我們

地址:湖南省衡陽市常勝西路28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    郵編:421001
聯系電話:0734-8282206    聯系郵箱:zhausc@163.com

師德師風投訴電話

0734-8281738(教務辦公室)
0734-8282206(院黨政辦公室)

版權所有: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

技術支持:西安恒遠翼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